婚姻介绍服务合同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为模板示范合同,供征婚者与北京风行益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使用。双方当事人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2、本合同仅为拥有中国国籍,生活/工作/居住在北京地区的非婚男女(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提供婚姻介绍服务。
3、合同双方(含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并理解其含义,审慎签订合同。
4、合同双方均为无外界干扰、胁迫和诱导前提下自愿填写。
5、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是包含基础服务的框架合同,合同版本号是V1.0_20260609。合同每年会不定期迭代更新,但不影响已签署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中“委托代理人”指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任用的在本机构中具体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工作人员。
8、本合同首选电子合同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电子合同。
(一)当事人信息
甲方(征婚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风行益友):
企业名称:北京风行益友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110117MACYRW004B
联系人:谢博
联系电话:15117993078
联系邮箱:xiebo@windgogog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4号楼A座4层0137
邮政编码:1000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特别提示:甲方须保证,征婚者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结婚要求且不存在禁止结婚情形的自然人(包括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是患有法律限制疾病的人、非重婚、非直系亲属、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此基础上,乙方应将本合同条款逐一向征婚者说明,并由征婚者确认。征婚者未确认的条款对征婚者无效力。经征婚者确认的条款,对甲方、乙方均有约束力。
(二)婚介服务
婚介合同在签署正式生效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个人信息真实性的证明函件信息(如身份证信息、电话、婚姻状况证明),乙方(北京风行益友科技有限公司)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参考国家推荐标准《GB/T 23861‑2009婚姻介绍服务》(选择性采纳),核查甲方(征婚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婚姻状况),收集征婚者的征婚需求,并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甲方(征婚者)创造互相认识的机会和活动,帮助生活/工作/居住在北京地区的中国国籍的非婚男女结识更多的单身异性,快速脱单。
①履行标的
婚介服务:介绍真实、匹配(符合甲方的征婚需求和自身条件)、非重复的适婚异性对象。
②履行期限
签订本合同,会成为乙方的会员。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1年。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享受服务,需重新签订新合同。合同期间,乙方会不断迭代服务和更新服务合同,但不影响已签订合同按照原合同继续执行。
③履行地点
本合同仅为在北京地区工作、生活、学习的拥有中国国籍的单身男女提供相关婚姻介绍服务。若甲方长期离开北京地区,将无法享受乙方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可根据情况,双方按合同协商退款事宜。
④履行方式
乙方会为处于合同期限范围内的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婚姻介绍服务(如线上交友活动、线下交友活动、人工匹配服务等),不局限于匹配婚恋对象的联系方式推送(示例:张女士 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其中,本公司会为会员提供多种免费或付费的单身交友服务或活动。
乙方将通过电话、邮件、企业微信、短信等任一方式,向甲方推送适配适婚异性的真实联系方式;每次推送自动排除已推送对象,避免重复对接,减少各方时间精力损耗。
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婚姻介绍服务目的,可在会员数据库范围内,将甲方的征婚需求信息(不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与潜在匹配对象进行信息交换,并向甲方推送匹配对象的联系方式。
⑤质量说明
1. 乙方为甲方提供“匹配信息服务”实行“后付费”模式。经乙方牵线,甲方与匹配对象线下约会达 2 次及以上的,甲方需在 1 个月内主动向乙方支付本次匹配信息服务费;线下约会不足 2 次的,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亦无需支付本次费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类线上交友服务,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等文件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种线下交友服务,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等文件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4. 乙方向甲方售卖的各种婚介服务和产品,需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三)付款说明
①定价说明
乙方销售的婚姻介绍服务,未纳入国家规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类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可根据成本与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乙方会于每年12月发布下一年全年部分服务的收费标准(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2026年收费标准》)。
②退款说明
根据最新版的《收费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乙方的收费服务主要分为“预付费”和“后付费”两种方式。
1.采用“预付费”的服务,若甲方需退款,乙方根据实际消费情况,退还甲方未消费款项;
2.采用“后付费”的服务,因甲方已完成消费,不予退款。
3.特殊情况:会员费可在甲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即冷静期)无理由随时申请全额退款。
③付款方式
乙方支持以下三种常见付款方式,为响应绿色生产和保护环境,建议甲方首选前两种支付方式。
☐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 ☐H5支付(微信/支付宝) ☐现金
④付款期限
甲方在签署合同或购买服务时,需24小时内完成付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说明
①甲方(征婚者)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权利
1.安全权: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甲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受到保护的权利。
2.知情权:甲方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中后各时期,有向乙方获取相关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甲方可自愿、自主决策是否购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甲方在购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时,应与其他消费者享受一视同仁对待的权利。
5.求偿权:甲方因从乙方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因乙方的服务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有依法向乙方索要赔偿金的权利。
6.结社权:甲方可自由与其他消费者依法结社交流的权利。
7.知识权:甲方可向乙方咨询并获取有关产品或服务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与个人隐私保护权:甲方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应受到尊重的权利,甲方的个人信息等隐私应受到乙方保护的权利。
9.批评建议权:甲方可向乙方的产品或服务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甲方义务
1.遵守契约:甲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如约支付费用,不恶意拖欠或逃单。
2.合理使用服务: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婚介服务时,不可随意将个人会员资料(合同、账号密码、身份证件、会员号、参加活动的名额等)转卖、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以达到他人冒充的目的或效果。
3.维护市场诚信:甲方不参与虚假评价或欺诈行为,如刷单。
4.配合争议处理:甲方发生婚恋纠纷或婚恋诈骗时,需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提供真实证据、协助调查,如保留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或现金收据)、发票、合同、聊天记录等。
5.社会监督:甲方发现其他会员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应及时反馈乙方,甲方发现乙方不合规的地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改进。
②乙方(北京风行益友)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权利
1. 自主经营权:可自主开展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
2. 决策权:可自行定价、制定经营计划、开展市场推广。
3. 收益权:经营企业,开拓市场,销售产品和服务,获取利润。
4. 处分权:企业可自主处置自有资产和资金。
b.乙方义务
1.按合同履约,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经营,公平、合理和自愿交易。
2.耐心听取消费者的批评建议,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服务出现问题,要及时告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保障服务时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以企业真实名称和标志示人,真实全面,及时答复消费者的疑问,不做虚假宣传或歧义误导宣传。
4.产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质量合格、期限有效,并及时提供发票、合同、收据和消费清单等票据。
5.保证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内部管控体系,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退换,对服务瑕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诚信守法经营。
6.格式条款要明显标明,并予以说明,合同内容要权利义务双方对等,其内容条款合法有效,不得强制交易。
7.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应采用文明用语接待,应按规范合法检查,在企业内部建立管理规范,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8.组织相关线上线下活动,要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和国家强制标准,申办相关资质,购买相关保险,选择符合消防应急要求的场所,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出现问题要及时告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不得推诿,应主动承担责任。
9.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遵循最少收集原则。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资料保密制度。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误的,有权要求更正;在服务关系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删除其个人公开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请求后 30日内予以处理并通知甲方。
10.配合争议处理:甲方发生婚恋纠纷或婚恋诈骗时,乙方需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依法提供诈骗会员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合同和匹配记录等资料。
11.信息核实范围与风险告知
(1)乙方仅核实甲方及匹配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婚姻状况(是否已婚),对其他自愿填写的信息(如职业、学历、收入、财产、是否单身等)不作实质性核实,亦不就此作出保证。甲方应自行甄别。
(2)乙方已就婚恋交往中可能存在的诈骗风险(含骗财骗色等)向甲方作出提示。如甲方在交往中遭遇违法犯罪,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将依法配合公检法机关提供相关会员资料。
(3)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甲方不得采取在乙方经营场所吵闹、滞留、拉横幅、堵门、威胁辱骂工作人员等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亦不得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乙方商誉。违反本款约定的,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五)术语解释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格式条款,又称定式条款、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的,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协商,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本合同会对格式条款进行字体加粗、放大和标红处理,以突出显示,方便引起甲方的注意。
不可抗力,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法定免责事由。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就是付定金的违约,定金不退;收定金的违约,双倍返还。
订金,是预先支付的预付款,仅表订购意向,无担保与惩罚性,合同未履行时可全额返还。
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损失和违约金是两码事。
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属于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违约金适用无过错原则,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即承担违约责任,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违约金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只有在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酌减或酌增,也就是说,违约金可以略带惩罚性质。
赔偿金,适用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赔偿损失适用实际发生原则,赔偿金额相当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
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后,若有其他新增服务,可双方补充签订补充协议,配合本合同一起使用。合同生效后,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约定不明,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六)违约责任
①违约判定
a.甲方违约:
提供虚假个人身份资料(如姓名、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态、电话、籍贯、邮箱等)、转让或售卖或出借他人使用会员资料(如账户密码、会员号、会员资格、会员身份、个人证件、活动名额等)、未如期完成付款等违法或违约行为。
b.乙方违约:
售卖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卖的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未组织过任何活动、未如实对会员的信息进行信息核实、活动出现重大变故未及时通知会员等行为。
c.第三方违约:
除甲方和乙方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故意过错或无意失误,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间接造成甲方或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可一同向第三方追责。
D.其他情况说明:
1.甲方需知悉,乙方仅对会员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仅能确定会员是非婚状态,不能确定其是否处于单身状态。非单身会员参与相亲并不算违约,只能算有违道德。
2.甲方若已有确定恋爱关系的对象(非婚且非单身),有权不通知乙方,也不算违反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可继续享受乙方的会员权益。
3.若甲方已经订婚,或即将结婚,需及时通知乙方下架个人信息,若被乙方获知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则甲方违反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若给其他消费者造成损失,应自行赔偿相关损失。
4.为了保证各方的利益,维护真实、有效的婚姻介绍环境,乙方会不定期组织抽查,核实部分会员的个人信息,若抽查到甲方,届时甲方应及时配合,若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可能会在业务系统中暂时下架甲方的征婚者信息,并暂停继续为甲方匹配对象,并通知甲方这一情况。因此造成减少甲方服务时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持续失联超过 30 日、发消息1个月不回复等)导致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的,乙方会自行根据情况在业务系统中暂时下架甲方的征婚信息,并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减少甲方服务时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未消费服务期限占合同总期限的比例,退还相应会员费;已产生的匹配信息费等按次计费项目不予退还。
7.若甲方突然意外去世、失踪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婚姻介绍服务,则合同会依法提前终止,甲方亲属可依法申请未消费会员费用退回。
8.若乙方经营不善、破产、被查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婚姻介绍服务,则合同会提前因乙方原因而提前终止,甲方可结社作为债权人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索要未消费的会员费用。
9.在合同期间,若甲方的个人信息需要变更,需要及时联系乙方修改。其中,《个人信息表》和《个人征婚需求表》的内容变更,需重签合同,10元/次。
②违约责任
a.甲方单独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在签署合同后24小时内完成会员费支付,乙方视为甲方毁约,可今后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或产品,并将甲方纳入乙方的《不友好客户》名单中。
2.若甲方在享受匹配相亲对象服务后,未按合同约定(即双方线下约会2次后1个月内)支付服务费后,若被乙方发现,将直接终止为甲方继续提供后续服务,并今后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或产品(纳入乙方《不友好客户》名单中)。未消费会员费作为违约金,不退。
3.若甲方在购买乙方售卖的产品后,因个人原因使用产品发生损坏或购买时未检查出问题,后期联系乙方假称产品质量问题,若被乙方发现,将直接将乙方列入不诚信客户,今后不再为甲方提供任何产品或服务。未消费会员费作为违约金,不退。
4.若甲方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假冒他人等行为,骗取乙方会员资格,构成交易欺诈,若给第三方造成损失,需自行承担第三方损失。同时,乙方可向其追责乙方的损失。未消费会员费作为违约金,不退。
5.甲方延迟受领,依法不用支付利息。
b.乙方单独违约责任:
1.若乙方收取会员费后,未按合同定期为会员提供婚配服务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相亲交友活动,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需对甲方全额退款。
2.若乙方售卖不合格产品,或售卖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为甲方提供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售后服务,构成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合法经营,甲方有权申请全额退款或部分退款。
3.若乙方不能履约,需及时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文件,妥善与甲方协商终止合同和退款事宜。
c.甲乙均违约责任:
1. 双方都违约,各自承担责任。
2. 一方违约,另一方也有责任,可减免部分违约责任。
d.其他违约情况:
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甲乙单方或双方违约,可依法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因延迟履约而遭遇不可抗力,依法不可免除其违约责任。
3. 乙方按合同对已售出的有质量瑕疵的产品提供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售后服务后,甲方拒绝受领,因此增加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③违约金
发生合同违约时,会产生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1. 若甲方违约,未消费会员费作为违约金直接赔付乙方,合同直接终止。
2.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获取乙方的违约金后,合同继续履行。
3.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未消费会员时长增加一倍,合同继续履行。
4.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2倍的违约金(即2倍的未消费会员费)后,合同直接终止。
违约金标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以甲方尚未消费的会员年费计算(会员年费为20元/年,未消费会员时长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算5元)。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根据《民法典》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可按顺序依次采取以下顺序进行协商解决。
1. 与对方私下沟通协商处理。
2. 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合同纠纷调解处理。
3.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和4只能二选一)
4. 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起诉。(3和4只能二选一)
(八)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则
本合同是电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① | 会员费 | 包括电子合同签署、数据库录入和审核、电子发票开具。20元/年(预付费) |
| ② | 信息修改费 | 甲方在会员期内,除第一次入会时,其他时候要修改《个人信息表》和《个人征婚需求表》时,需签署补充协议,缴纳服务费10元/次(预付费)。 |
| ③ | 匹配信息费 (甲方被动) |
乙方依据甲方征婚需求表定期库内匹配,筛选合适会员并告知双方;双方均同意后,乙方互换联系方式,由双方自行交往。若双方线下约会达 2 次及以上,甲方需按 5.20 元 / 次向乙方支付本次匹配信息服务费(后付费);线下约会不足 2 次的,本次服务不收费。 |
| ④ | 牵线搭桥费 (甲方主动) |
甲方在乙方组织的活动中看到感兴趣或中意的异性,自己不敢相识,可委托乙方牵线,不论是否成功,均收费20元/次(后付费)。 |
| ⑤ | 付费活动 | 收费线下活动,每人次报名费一般不超过100元(预付费),具体费用标准会在活动发布前公布。 |
| ⑥ | 免费活动 | 线下免费活动和线上免费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
| ⑦ | 领证谢媒费 | 甲方可自愿支付,需自行联系乙方付款。 |
特别说明:
1.乙方提供的婚介服务,未纳入国家规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类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可根据成本与市场情况合理调整,每年12月进行调整并公示在企业官网和后期签署的合同附件一中。
2.由于2026年公司业务才刚起步,因会员库从零开始,故在定价上优惠较大,待未来公司成规模后,各项服务会提升和涨价,请您获知。
致: 北京风行益友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的甲方,现向贵司声明并承诺如下:
截至本服务合同签署之日,本人承诺本人是中国国籍(即中国人),且不存续任何婚姻(即不是已婚的婚姻状态,是单身状态),且不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重大疾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严重遗传病等),且已如实告知。
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本人承诺若本人结婚,应提前或最迟于结婚后1个月内通知贵司终止合同和服务。
如本人上述声明和承诺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误导的,应构成本人在服务合同项下的违约,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如给贵司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应全额赔偿。
(甲方)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性别: □男 □女
*4.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户口性质:□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7.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
*8.本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人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带*为身份证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其余为个人隐私)——
11.身高:______ cm
12.自评颜值: □较差 □普通 □漂亮
13.自评身材: □苗条 □一般 □丰满
14.最高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15.婚姻状况: □未婚 □非未婚无孩子 □非未婚有孩子
16.自评收入: □低 □中 □高
17.当前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职业标签:
□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
□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非编制内、合同工、派遣工)
□现役军人(解放军、武警、军队文职)
□私企职工
□个体户/创业者
□其他
19.房产: □无房 □有京房 □有非京房
20.汽车: □无车 □有京牌车 □有非京牌车
21.北京住址:北京市______区(16个区县之一)
22.祖籍(老家):________省________市
23.性格类型:____________(16种MBTI性格类型之一)
24.兴趣/爱好:
□运动类(如踢球、爬山、跑步等)
□输出型(如写作、演奏、直播等)
□体验型(如打游戏、听音乐、旅游等)
25.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信息系本人自愿如实填写,本人承诺所有信息完全属实,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人员和企业的相关损失。(如有变更,甲方需及时联系乙方签署补充协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表由甲方填写,作为乙方提供匹配婚介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若有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签署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1.年龄要求:(最小)____岁至(最大)____岁
2.民族要求:□同一民族 □不限
3.户口所在地要求:□北京户口 □同省(非北京户口) □同市(非北京户口) □不限
4.身高要求:(最低)____ cm至(最高)____ cm
5.颜值要求:□较差 □一般 □漂亮 □不限
6.身材要求:□苗条 □一般 □丰满 □不限
7.最高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下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不限
8.婚姻状况要求:□未婚 □非未婚无孩子 □非未婚有孩子 □不限
9.职业标签要求:
□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
□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非编制内、合同工、派遣工)
□现役军人(解放军、武警、军队文职)
□私企职工
□个体户/创业者
□其他
□不限
10.自评收入要求:□低 □中 □高 □不限
11.房产要求:□无房 □有京房 □非京房 □不限
12.汽车要求:□无车 □有京牌车 □有非京牌车 □不限
13.北京住址要求: □同一区域 □相邻区域 □北京市 □京津冀 □不限
14.祖籍(老家)要求:□同省 □同市 □不限
15.兴趣(爱好)要求: □有相同 □有同类 □不限
16.性格类型要求:□性格完全相同 □性格部分相同 □性格完全互补 □不限
17.其他附加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许可北京风行益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在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期间,委派工作人员,通过线下实地走访,或以下联系方式(邮件、短信、电话、企业微信等),日常联系本人并提供婚姻介绍相关服务,并承诺不会因此投诉乙方的短信和邮件为骚扰或营销信息,并承诺不会因此投诉乙方的电话为骚扰或营销电话。
乙方联系甲方时,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线下走访需提前告知走访时间、目的,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本人撤回本许可的,可通过以下任一便捷方式通知乙方:
1. 拨打乙方官方服务电话;
2. 向乙方企业微信客服发送书面撤回通知;
3. 发送邮件至乙方。乙方收到撤回通知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停止相关联系行为,并记录撤回情况。
本服务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向本人发送任何通知信息,并对本人预留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妥善处理(如删除、匿名化处理、按合规要求存档),不得继续使用或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若服务期间,甲方个人拒绝此项服务,可以随时通知并反馈乙方,中止此项服务,或做调整。
(甲方)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给甲方提供安全、高效的婚姻介绍服务,乙方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在处理甲方个人信息时,向甲方说明以下信息:
①个人信息清单
1. 当事人信息(甲方和乙方)
2. 附件三:个人信息表(记录个人条件,用于婚介匹配)
3. 附件四:个人征婚需求表(记录征婚需求,用于婚介匹配)
②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乙方处理甲方个人信息,仅限用于身份核验、婚恋信息匹配、组织相亲交友等婚介相关服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甲方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擅自委托、转让、售卖甲方个人信息至任何第三方。
③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乙方可对甲方个人信息实施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八项合规处理行为,具体细则如下:
1.收集:通过线下登记核验、线上合同签署及信息核对两种渠道采集信息;
2.存储:依托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内部专属数据库和移动硬盘进行存档与备份;
3.使用:限定于约定婚介业务范围,包含身份核验、精准择偶匹配等;
4.加工:对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标签分类、数据分析及用户画像绘制;
5.传输:仅限内部服务器数据同步,以及通过短信、邮件、微信、企业微信、电话等方式推送匹配通知;
6.提供:除匹配异性会员外,原则上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信息;司法、监管部门因案件调查(婚恋诈骗排查等)依法调取的除外。
7.公开:仅用于平台会员私密匹配,未经甲方单独书面同意,绝不向社会公众公开任何个人信息。
8.删除:可根据甲方要求删除数据库内个人婚恋、择偶相关信息;法定需留存的注册核验资料,按规定年限统一销毁;第三方平台存储的电子合同,由甲方自主操作删除,乙方不代为处理。
④个人信息展示规范
乙方严格管控甲方信息对外展示范围,全方位保护隐私,具体展示规则:
1.合同信息:全程不对外公开展示。
2.个人信息表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全程不对外公开展示,会数据脱敏(隐藏全码)用于乙方业务系统中。
3.个人信息表中的其他个人信息:若单独使用,无法定位特定个人,是脱敏数据。
4.个人征婚需求表:若单独使用,无法定位特定个人,是脱敏数据。
⑤个人信息保存时间
1.合同信息:电子合同由甲乙双方各自在第三方平台存档。乙方会定期导出合同存档备份,留存时长满足法律规定的30年后集中删除。
2.个人数据表:包括会员号、个人信息表和个人征婚需求表,集中或拆分存储于乙方的业务系统(A系统、B系统、C系统)中,乙方会定期删除部分会员的数据信息(过期会员、违约会员、失联会员)。乙方会定期存档会员表数据,已删会员表数据留存时长满10年后集中删除。
⑥脱敏数据科研授权
为助力婚恋行业研究、优化大众择偶匹配模式,乙方拟将会员信息进行彻底脱敏、匿名化处理(处理后无法定位特定自然人,且不可复原),脱敏后数据无偿向社会开放,用于婚恋现状、择偶匹配、婚后相处等相关公益科研工作。
本项授权为选择性条款,甲方是否同意,均不影响完整享受乙方婚介服务:
□ 本人已知悉相关规则,并同意授权脱敏数据用于公益科研
□ 本人已知悉相关规则,不同意授权脱敏数据用于公益科研